日期:2015-12-26 13:37:24
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2、晚育的给男方陪产假7天。
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婚假、陪产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男女鼓励晚婚晚育:
1、男女双方未达晚婚年龄要求结婚者,应动员晚婚。
2、仍要结婚者也应服从国家生育安排,实行晚育。
3、严禁未达法定年龄结婚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严禁非法收养、送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