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05 10:56:04 来源:陕西农村网
民房被强拆,村民三年坚持赢了官司,渭南市临渭区政府被省高院终审确认行政违法,随后,姜东草一纸控告书,要求追究当时临渭区主要负责人等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但时过长达近10个月,至今无果。
姜东草(女),渭南市临渭区向阳办村民,其在临渭区向阳街办抱丰一组有住房一幢,在“2009年渭南市老城区东入口区域综合改造项目”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范围内。在拆迁和多次协商过程中,姜东草认为拆迁方提出的补偿项目、数额均不尽合理,始终未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2年3月21日,向阳街办拆迁指挥部向姜东草送达了《通知》,要求姜东草在2012年3月23日之前,尽快与拆迁指挥部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自行搬迁。姜东草在接到通知后仍未就拆迁补偿事宜与拆迁指挥部签订协议。
在此情况下,临渭区政府即于2012年3月23日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姜东草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姜东草不服,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三年时间,姜东草义无反顾,走上了维权之路,2014年 12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临渭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拆除姜东草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站在原本是家,如今已成一片瓦砾堆的废墟前,王顺来的目光里五味杂陈,让人不可名状。
提及得知官司胜诉的那一刻,姜东草的儿子王亚军这样告诉记者,当时他母亲起初一声不吭,过了好半天才开始失声痛哭,那也是他长这么大见母亲最痛苦的一幕。
姜东草的老伴王顺来向记者证实,该案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公布8起行政违法典型案例之一。
王顺来表示,既然临渭区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的合法性被否定了,那么就应当追究当时临渭区主要负责人等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3月31日,王顺来向记者证实,他是在2015年6月份通过快递将控告书寄给了渭南市的有关单位,随后接到了市纪委的电话通知。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姜主任起初告知他需要大约三个月时间,实际上他是在2015年的12月份见到姜主任时,才知道案子调查已经结束,已汇报到监察局。随后,他多次去找,中途见过监察局李局长两面,但事情至今依然无果。
王顺来向记者指证,自家门前的老枸树依旧。
当日下午,姜主任向记者明确,此属于信访件,目前事实基本查清,已进入做结论阶段,需要开会决定。
民告官违法胜诉,何时追责方到头?本网(报)拭目以待!( 编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