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07 09:27:46 来源:华商报
勉县一社区6干部私分20万工程款,其中2万元用来买西装。针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实际,勉县检察院在在全县19个乡镇设立检察工作联络室,扩展了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信息来源。
2016年3月,该院反贪局干警在周家山镇检察工作室接访时,该镇某社区村民向检察干警反映其所在村组道路硬化公里数仅一公里,但工程造价却高达40万元,远远高于周边村组道路硬化每公里18万元的平均造价。经过初查,检察干警查明该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资金来源是该社区争取的县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上报的硬化里程是2.2公里,但实际只硬化里程1公里,多出来的1.2公里资金哪里去了?
为了弄清原因,反贪干警首先将道路硬化施工人马某秘密传唤到院。马某供述称,2014年,其承包了周家山镇某社区村组道路2.2公里硬化工程,工程造价40万元,但社区只让马某对其中1公里的道路进行了硬化,在结算时,让马某仍然按40万元出具了工程款发票,但其只从社区出纳林某那里领取了20万元工程款。随即,勉县反贪局成立专案组迅速查处。专案组对出纳林某进行传唤,并查扣了其经手的现金账和凭证。林某交代2014年,社区争取县财政2.2公里村组道路硬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40万元,但施工过程中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某只让工程承包人马某对其中1公里的道路进行了硬化,李某还授意出纳林某给付马某20万元工程款时让马某出具40万元的发票,将40万元工程款发票拿到镇财政所上报核销,将剩余20万元予以截留并交由林某保管。同年6月,经该社区6名干部集体商议,从20万元中拿出2万元给干部每人定做一套西装,余款18万元由6名社区干部予以私分。随着其余5名社区干部的到案,这起由社区干部集体贪污财政专项资金的案件得以查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
2016年1月至5月,勉县检察院反贪部门已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6件12人,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