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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县乡换届 不选阳奉阴违的"两面人"等三类人

日期:2016-06-08 10:34:14        来源:华商报

  昨日(6月7日),记者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获悉,陕西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将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完成。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在工作学习班上强调,严格人选条件,坚持好干部标准,严肃换届纪律。

  企业负责人代表 要防止比例过高

  在严格人选条件上,不准将人大代表职务作为荣誉进行分配,不准简单地以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社会知名度代替人选标准;代表人选为领导干部的,应当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要严格人选审查,认真核实人选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尤其是要按照中央规定严格审查国籍等情况。

  同时,毛万春强调,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妇女代表比例应当有所提高,干部担任人大代表比例要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党外人士代表应有适当比例,企业负责人代表要防止比例过高,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群众举报反映必核

  “要选优干部配强班子。”毛万春说,坚决不选与党离心离德、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不选虚言虚行、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的庸碌者;坚决不选私欲膨胀、利欲熏心的“投机分子”。要坚持廉政把关在前,做到资格条件必核,个人重大事项必核,群众举报反映必核,干部档案必核,职数配备情况、纪检廉政鉴定必核。对于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得列为提名人选,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严禁9种违纪违法行为

  在严肃换届纪律方面,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等9种违纪违法行为。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养奸。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重要举报,迅速处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要严肃查处重点案件,对顶风违纪、违反“九严禁”规定的人员要重点查办、从严处理。特别是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对在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对篡改、伪造选举结果的,一律先免职,再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对造谣、诬告他人或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

  要通报违纪案例,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编辑:崔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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