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16 14:39:48 来源:西部网
资料图
原标题:洛南县原县长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近日,镇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陕西省洛南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智受贿罪一案,依法判处刘明智受贿罪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新闻回顾:
镇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明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15万元,黄金1200克,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