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12 10:50:38 来源:西部网
“我是检察官,名下有企业和饭店,我长期旷工不上班,我借你们钱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有想过还钱,我是无赖,我是公务员,我是高干子弟,有本事你们告倒我,老子奉陪到底”。一夜之间,公交站牌和电线杆上都贴上了这样一张“广告”,广告上明确写着当事人叫杨小锋,经过多方联系,记者见到了杨小锋本人,他告诉记者,广告上所写的内容并不属实。
杨小锋:“我这情况也不是说他上面所写的吃空饷,我现在就在办公室呢,也不是说吃空饷,也没有说是我经商做生意。”而对于张贴广告的事,杨小锋说这不是他本人张贴的,而是怀疑有人诬陷他。
杨小锋:“这事是前几年我有个朋友有个兄弟开了个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找了我几次,意思说是看有熟人没,把这款给放出去,他挣些利息。然后我就给他介绍了一个搞房地产的,然后他俩把这事说好以后,我只是引荐了一下。这有半年多时间,开发商确实也是跑了,至于给他还了多少钱他的利息多少,啥我都不清楚,当时给我只是说了让我现场做个见证。”
杨小锋说这件事情发生以后,给他和他的家人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杨小锋:“现在满大街贴这广告对我对我家属影响大,最主要就是我娃,娃现在开学了刚开学,娃现在大了,看到广告的内容,所以我就希望把这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未经公民许可,公开他人姓名、肖像、住址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是一种违法行为。
陕西恒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瑞萍:“如果是第三人故意捏造损害他人名誉声誉的这些虚假的信息,并且向公众传播,情节特别严重的是可能构成刑法246条的诽谤罪的,情节严重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
马瑞萍律师建议受害者,要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信息的虚假和不实,然后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杨小锋也表示将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编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