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12 13:30:53 来源:华商报
今年8月,正在建设中的榆林市重点项目204省道“榆靖公路”涉嫌未批先建,并至少对三处长城遗迹造成破坏影响一事被曝光。10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纪委、市交通局、市文物局获悉,涉及此事的37人已受到不同程度追责。
项目将尽快办理审批手续
并改正之前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全长94公里的“榆靖公路”,主线路内有长城遗址6处,该项目在未经文物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已擅自开工。7月18日,榆林市文物局发文要求该项目途经区县的主管部门组织调查,责令停工,但部分涉及长城遗址的路段并未停工。该项目涉嫌对两处秦长城和一处明长城遗迹造成破坏。
据介绍,目前,榆林已查明的各类文物点13883处,已公布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95处,尤其是境内保存下来的战国秦长城、隋长城和明长城,东西总长约1600多公里,占到全省长城资源的90%以上。
榆靖公路破坏长城遗址一事曝光后,引起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陕西省委、省政府派出专人前往榆林实地调查核实,榆林市纪委(监察局)也介入调查。
事发后,榆靖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向所属单位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全线古文化遗迹保护的通知》等多份文件。管理处要求,凡涉及长城及古文化遗迹的路段,已经开工的立即停工,没有开工的决不开工,要不折不扣的遵守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榆林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就保护方案等材料进行报批,待文物主管部门批复后再行施工。榆林市交通局局长李晋德昨日表示,“目前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尽快让项目通过审批,并对之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
交通、文物、国土等部门
20人被问责
事发后经过文物部门考古调查勘探,认为榆靖公路施工单位存在未经文物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情况,对长城遗址造成少许破坏和影响。对此,文物部门对榆靖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罚款50万元。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对榆林市交通、文物、国土等部门20人给予诫勉谈话以上至行政记大过处分。
同时,榆靖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对两个施工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罚款,给予17名相关人员500至5000元的相应经济处罚,并对这17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榆林市政府出台
长城保护相关文件
针对此次事件,榆林市委曾召开常委会,市政府及文物部门也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其中,9月14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出台了有关长城保护的文件。
日前,榆林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基本建设领域文物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查找问题、消除隐患,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文物监管责任、项目审批责任和项目建设单位保护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文物安全保护网络,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排查整治工作将于12月中旬结束。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将对榆林市涉及已认定的各类文物点特别是长城遗址的基本建设项目重点排查,对房产开发、工厂企业建设、修路架桥、河道水渠治理、铺设管道、窑场取土、电力电缆及通讯线路架设等工程项目逐一排查。对检查不到位或忽略安全隐患、发现违法事件隐瞒不报而造成重特大文物安全事故、文物损坏、保护范围内环境被破坏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编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