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 陕西各地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5月23日,记者从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2019年4月份调度情况,我省12个市区按照省委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问题447项,有364项已基本整改到位,完成率为81.4%。其中,督察试点市榆林市完成率79.4%;第一批督察的西安市、延安市、安康市分别完成91.2%、82.2%、81.7%;第二批督察的宝鸡市、咸阳市、汉中市分别完成78.6%、74.4%、90%;第三批督察的铜川市、渭南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分别完成92.6%、83.7%、58.3%、73.7%、82.1%。
4月以来,我省各地不断强化措施,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西安市制定出台《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宝鸡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10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咸阳市对全市主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共督查巡查500余人次,通过现场要求整改、下发执法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整改工作。铜川市有关市级领导分别到漆沮河岔口国考水质自动监测站、市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检查研判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渭南市先后召开铁腕治霾专题会议等,通报情况,安排工作,移交问题管控清单。延安市召开河长制暨系统治水工作推进视频会,对全面落实河长制、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安排。榆林市在西安召开大气污染治理现场观摩暨铁腕治污22项攻坚行动现场推进会,印发《榆林市铁腕治污二十二项攻坚行动方案》,并制定出台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汉中市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矿山环境问题整治及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安康市有关领导实地调研督导瀛湖网箱养殖清理整顿、生活垃圾处理和水体净化项目等工作。商洛市印发《关于非正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推进整改落实。杨凌示范区有关领导带队到排洪渠截污工程现场,协调解决工程进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程顺利实施。
从调度情况看,各地督察整改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正在积极解决。西安市针对排查出的2319户秦岭北麓农家乐,积极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和单户或联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242户。宝鸡市全面完成二次油气回收改造,主城区70座加油站、4座油库完成了三次油气回收改造,改造完成率为100%;全市建成1个洁净煤加工配送中心、10个洁净煤配送中心、44个洁净煤销售网点。咸阳市在今年1月至4月,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393家,累计完成总任务的85%;清理取缔散煤场点58处,查处散煤40余吨。铜川市投资5200万元,完成崔家沟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复垦耕地700余亩。渭南市17个工业园区有11个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并运行,其余6个正在建设。延安市10个县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产业聚集区,有4个集中区的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运行,3个园区的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3个园区已完成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汉中市共排查出555个矿山开采矿点,其中396个已整改到位,其余正在整改,依法关闭矿山企业188家。安康市已完成尧柏水泥有限公司青山寨灰岩矿生态恢复治理。商洛市对省委督察反馈的115个过期采矿权逐一核查清理,76个已注销,16个办理了延续手续,15个已申请受理延续手续,县区政府建议保留8个。韩城市投资1.25亿元,已全面启动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提升工程,扩建后的日污水处理量将由2.5万立方米提升至4万立方米,污泥含水率达到60%。
通过梳理分析发现,一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未达到时序进度,甚至个别问题整改严重滞后。据统计,12个市区共有19项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其中,延安市5项、西安市3项、榆林市3项、汉中市3项、铜川市2项、杨凌示范区2项、渭南市1项。同时,一些市区对督察整改宣传报道工作重视不够,12个市区在“一台一报一网”共发布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380条,其中,咸阳市106条、铜川市49条、榆林市49条、安康市48条、汉中市35条、西安市27条、渭南市26条、商洛市25条、杨凌示范区5条、宝鸡市4条、延安市3条、韩城市3条。(记者 汪曼莉)
(编辑: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