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西安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0日,西安市发改委公布了各阶段各类用户的执行时间以及销售价格,以方便相关企业和单位查看。
根据西安市发改委公布的方案,此次涉及范围包括四类非居民用户。
(一)西安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及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和配送企业用气价为:2月22日至3月31日期间执行价格为每立方米2.49元;4月1日至6月30日为每立方米2.17元;7月1日起每立方米2.23元。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市政集中供热等供热用户,2月22日起执行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22元。
(三)非居民用气用户,2月22日至3月31日期间执行价格为每立方米2.51元,4月1日至6月30日为每立方米2.17元,7月1日起每立方米2.23元。
(四)车用天然气价格从2月22日至3月31日起执行价格为3.41元,4月1日至6月30日为每立方米3.07元,7月1日起每立方米3.13元。
此外,西安市发改委要求各区县发改委、开发区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要求各燃气公司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按照实际供气量进行结算。把上游环节降价部分全部让利于企业用户。(记者 毛蜜娜)
(编辑: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