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生态保护责任清单 细化47家部门具体责任
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责任,厘清省级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
《责任清单》分正文及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共13条,强调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责任。附件部分共6项内容,具体细化47家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及省级群团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
同时,针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和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需要,我省将省政协、省级群团组织纳入责任清单,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有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体系建设。(记者 石喻涵)
(编辑: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