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15 17:10:02 来源:华商报
以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为主要评价载体
《办法》新增“坚持正确教育方向、遵循育人育才规律、力求规范简洁有效、确保客观公开公正”四项基本原则的表述。
明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使学生明确发展方向,激发潜能优势,促进持续发展”;“规范评价程序,简化评价过程,重点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典型事例,避免面面俱到、机械繁琐和形式化倾向,防止过度评价”;“充分考虑城乡学校资源和不同群体学生的特点差异,以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为主要评价载体,据实记录、真实反映、客观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加强管理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评价内容新增“劳动”
重点考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等
在评价内容方面,主要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新增了“劳动”的说法。
《办法》对评价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调整。比如,在“艺术素养”方面,将此前“重点记录相关艺术活动取得的成绩”调整为“重点记录在相关文化艺术类活动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特长”,同时增加“参加艺术社团及其他活动的经历,以及参加地方(民间)特色文化艺术等艺术社团、展演交流活动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经历等,《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测试主要结果”的要求。
新增“劳动”的具体评价内容为:主要考察学生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以及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情况。重点考察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情况。
在社会实践的具体评价内容方面,也作出较大调整。将“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社会服务等情况。如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和社会调查等”调整为“参加自然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方面的参观学习、社会调查、研学实践、技能竞赛、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活动情况,以及学生在文化创意、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方面的成果情况;参加国防教育(含军训)和学工学农等情况。”
评价以文字为主
要求学生明确自身优点和不足
《办法》将“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评价方法调整为“写实记录、自我陈述、教师评语”。
在写实记录方面,重申“学校指导学生、教师和其他相关记录者依据评价内容和考察要点,客观记录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明确“主要采用文字记录,同时可以根据相关测试结果和参加活动的类型特点,辅助采用数据、图片、视频等形式进行记录。”
在自我陈述方面,要求学生每学期期末对自己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兴趣特长、个性成长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全面分析认识自我,明确自身优点和不足,正确规划未来成长发展,以事实为依据撰写“自我陈述”,重点陈述突出表现。
在教师评语方面,要求学校统筹安排老师用描述性语言对学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内容要体现学生的个人特点,应包括综述、个性特点描述和建议三方面。同时明确应由班主任填写学生毕业评语,反映学生普通高中阶段整体发展情况。
毕业前生成综合素质档案和事实材料等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综评管理系统)开展,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应于学生入学后,为其建立个人基础信息,分学期及时录入学生各方面评价信息,建立《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档案》,毕业前整理分析生成《陕西省普通高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汇总表》。
《办法》明确“评价程序”分为“日常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要求各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日常记录工作管理制度。
同时要通过校园公示栏或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除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外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明等过程性资料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要求学校在公示期间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及时核实处理公示内容中引起质疑和询问的,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核实后无异议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上传省级综评管理系统。
每学期上传省级综评管理系统的学生材料,形成学生各学期综合素质发展档案,档案内容不得改动;毕业前,教师指导学完成自我陈述报告,学生进行真实性承诺并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审核确认后,形成《陕西省普通高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汇总表》。
《办法》重申“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编辑:CD)